【经济导报】陆剑宝: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区域辐射带动成效
今年4月1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宣布,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设立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重大战略举措。2013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成立;2015年天津、广东、福建3大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成立;2017年3月,辽宁、陕西、河南、浙江、湖北、四川、重庆7大自由贸易试验区相继挂牌成立。截至2018年初,中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已经形成了“1+3+7”的空间分布格局。11个自贸试验区均匀而有序地分布在东北、华北、华中、华东、华南和西南地区。除了有共性的政府职能转变、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法治化建设等领域的制度创新要求和目标外,各自贸试验区基于地理优势和产业特点建构的功能定位都各有特色。如上海自贸试验区旨在进一步探索中国的金融开放创新;广东自贸试验区突出粤港澳深度合作目标;福建自贸试验区则彰显对台特色;陕西自贸试验区响应国家的“一带一路”政策;辽宁自贸试验区为东北工业基地转型提供经验探索;浙江自贸试验区则在海洋贸易制度创新上充当排头兵。由此可见,国家的自贸试验区建设已经从2013年的初期试点阶段进入到加速推进阶段。自上海挂牌三周年,天津、广东和福建挂牌两周年以来,四大自贸试验区发挥各自的优势,在跨区域通关便利化、跨区域服务贸易投资合作、跨区域金融服务创新等领域均获得一定的成效。
▲2017年7月10日至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陜西省杨凌、宝鸡考察。图为2017年7月10日,在陜西自贸试验区杨凌片区综合服务大厅,李克强与正在办理业务的群众亲切交谈。(新华社图片)
上海自贸试验区促进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发展
为了更好地将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创新经验运用到长江流域,2014年9月起,海关总署分两轮启动了长江流域大通关体制改革。鉴于制度复制存在的困难,改革需要一定的“着陆期”,通关一体化改革首先在长三角区域推进。第一批启动了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五个海关通关体制改革。第二批在长江中上游启动,南昌、武汉、长沙、重庆、成都、贵阳、昆明7个海关正式加入。在十二个海关内注册的外资企业可以自由地选取申报、纳税、放行地点,实现“一地注册、全局报关”,手续更便捷,通关成本更低,整个长江黄金水道的通关能力大幅度提升。
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化粤港澳合作
前海自贸片区与香港现代服务业联动发展。为了深化与香港服务业的合作,前海管理局内设香港事务处专门对接与港联动发展。2016年前海片区港资背景企业达到4233家,港资对前海建设贡献作用凸显。在法制化方面,前海首创“港籍调解”和“港籍陪审”制度。在投资管理方面,制订了前海版的“负面清单”。对包括港籍高端人才仅按照15%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金融方面,2016年12月“深港通”正式启动,全国首家CEPA框架下港股控股公募基金公司落户。
横琴自贸试验区则积极配合澳门“一中心—一平台”建设,推动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截至2016年底,在横琴片区注册的澳资企业累计达到766家。为促进与澳门之间要素的便捷流动,目前横琴口岸已实现24小时通关,澳门单牌车进出横琴政策在粤澳合作联席会议上已签署《协定》。横琴口岸启动“一机一台”改革,提升通关效率30%。在粤澳合作产业园方面,第一批33个入园项目逐步落地,第二批项目正在筹备中。建成的澳门青年横琴创业谷,已吸引134个项目团队入驻,其中93个澳门项目。
南沙自贸片区利用位处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点的地理优势,亦加快推进与港澳的经贸投资合作步伐。“广州南沙粤港澳深度合作区”建设被列入粤港合作会议重点工作清单;“推动南沙建设,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被2016年粤澳合作联系会议列入为会议议题。目前南沙片区港澳投资企业约为952家,总投资额为148.24亿美元。其中澳门投资企业共13家,总投资额约为2.1亿美元。投资领域主要涉及航运物流、金融、科技创新等。
天津自贸试验区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天津自贸试验区已经推出《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八条举措》,包括:增强天津口岸功能提高区域服务水平;复制推广进口商品保税展示交易模式;支持企业利用自贸账户开展境内外融资;发挥融资租赁优势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为企业“走出去”搭建高水平服务平台;与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对比互补试验;支持河北省探索建设自由贸易园区;增加信息沟通加强人员往来共享改革红利。天津还通过天津港与京津无水港的联动增强三地经济的联系。目前,天津港已经在京津冀地区建立了北京朝阳、平谷和河北石家庄、张家口、保定、邯郸6个无水港,港口的交通、口岸、保税等功能向京津冀区域更深更广延伸。
福建自贸试验区深化对台经济合作
为了凸显对台特色,在投资便利化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台商投资福建自贸试验区内服务行业的资质、门坎要求参照大陆企业,而且允许台湾地区身份证明文件的自然人到自贸试验区注册个体工商户,毋须经过外资备案。在贸易便利化方面,福建自贸试验区率先将进口台湾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工作向前延伸,建立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在食品农产品输入自贸试验区时,进一步降低抽检比例,检验检疫放行平均时间减少5~6天。此举在大幅度提升口岸通关速度之余,还吸引了台湾商品通过福建自贸试验区口岸进行中转。在金融开放方面,福建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全面启动了对台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允许区内金融机构与台湾地区银行之间开设新台币同业往来账户,办理多种形式结算业务等。在法治化建设方面,2015年底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在平潭片区成立,该中心聘请了40多名台湾仲裁员,台资企业可以选择台湾地区的仲裁员裁决纠纷。
(作者是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经济学博士后、副研究员;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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