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日报】中大專家:建國際科創中心是大灣區發展核心
【澳門日報消息】《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目標。中山大學副校長、中山大學粵港澳發展研究院教授李善民認為,粵港澳大灣區戰略是千年大計,而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是千年大計的核心,建議區內進一步破除科研人員自由流動,以及科研資金跨境使用和科研設備、耗材和科研數據的流動等體制機制障礙,為該中心的建設注入新的活力。
中山大學粵港澳發展研究院、中山大學自貿區綜合研究院專家及“粵港澳大灣區體制機制創新研究”重大課題組,今日對《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亮點,及灣區發展機遇與挑戰進行研討分析。
李善民表示,大灣區的高品質發展要依靠新產業、新動能、新機制。大灣區更不應是舊的世界分工體系下產業格局的改良和升級,而是成為新興產業的試驗田和培育地,成為新時代中國實現“彎道超車”的主陣地。
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需要三大具體要求,一是要提高原始創新能力;二是要推動產業技術創新;三是需要區域協調聯動,特別是廣深港澳科技創新走廊原始創新能力要大幅提升,優化中心城市和重要節點城市的創新分工,尤其要發揮好香港、澳門國際自由港的市場化和法制化制度環境優勢和高度自由的社會治理體系,吸引國際一流的科研人員、機構,匯聚全球創新資源。
李善民指出,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必須深化體制機制創新。一是逐步消除大灣區內部人才自由流動制度障礙。因為科研最重要是人才,比如職業資格互認、醫療、養老、個人稅收等問題,都是限制人才自由流動的障礙,是下一步需要關注的重點。二是破除科技創新資金合理流動的障礙,如內地科研經費如何在港澳使用,還需要在制度方面不斷完善。三是破除科研設備、耗材和科研數據的流動障礙。四是需要優化政策環境。特別是科技研究進入了“無人區”以後,如何對科研成果和知識產權進行保護,是政策環境的最重要的部分。同時,還要完善人才引進政策尤其是技術移民的政策、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