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2017学年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教师的启事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本单位公开招聘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本单位公开招聘。
二、招聘专业与职位
专业:港澳经济、区域经济、港澳政治、港澳社会、港澳法律、港澳传媒、港澳历史文化、港澳教育。
岗位:教授1名。
三、招聘条件
1.师德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2.学历学位条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
3.任职经历:要求现任教授或者担任副教授职务5年及以上。
4.外语、计算机水平: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及健康要求: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6.国(境外)研修经历:应具有连续半年以上的国(境外)研修经历,有港澳研修经历则更佳。
7.业绩条件: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应取得突出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在同行中享有较高的学术声誉,是本学科的优秀学术骨干,应同时具备以下业绩条件:
① 任现职以来,在本学科领域已发表5项以上(含5项)代表性学术成果,要求其中至少4项是近五年内取得的成果。代表性学术成果应为正式发表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高水平学术论著,或产生重要决策影响和社会影响的决策研究成果。
② 主持1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内)参加2项及以上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
8. 本次教师职务聘任的任职年限、有效业绩成果时间计算至2017年12月15日。
9. 对于按照“百人计划”、《中山大学新建院系过渡期教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等从校外招聘教师的,或从专职科研系列人员及博士后中选聘教师的,根据相关程序进行评审和引进,不纳入本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
四、应聘材料
(一)职位申请表
应聘者需提交《中山大学教授职位申请表》。
(二)其它材料
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附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1份,外语、计算机专业水平测试证书复印件各1份)、教学工作量证明1份、科研项目证明1份、任现职以来在本学科领域已发表5项以上(含5项)代表性学术成果,拟送审的代表作3篇(一式三份)、三位同行学者的推荐函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需提交应聘材料到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应聘材料予以保密,恕不退还。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
(二)按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
六、聘后管理
按中山大学教师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位,学校按相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有关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及聘后管理的规定,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文科楼703
邮政编码:510275
联系人:黄勍(人事秘书)、袁旭阳(副院长)
联系电话: 84111250、84110476
E-mail:hqing@mail.sysu.edu.cn (黄勍)
adsyxy@mail.sysu.edu.cn(袁旭阳)
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