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一定能与祖国内地同发展、共繁荣——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组织学习全国“两会”精神
2018年全国两会,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的历史性盛会。3月5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胜利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了《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对港澳过去五年工作、2018年重点工作和港澳工作方针作了重点阐述,充分阐明了“香港、澳门一定能与祖国内地同发展、共繁荣”的核心理念。

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积极关注全国“两会”隆重召开,组织专家学者认真收看、收听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研究院组织相关学者围绕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港澳工作谈了学习体会,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提出相关思考。现予刊发。
同发展共繁荣,“一国两制”的新着力和再出发
王禹
每年一度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是我国宪法规定的最高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向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重要方式,也是最高国家行政管理当局向全国人民发表该年总体性的施政规划和施政重点的重要方式。李克强总理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是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是十九大召开后所作的首份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对过去五年作了总结,并深入贯彻了十九大确立的精神内涵和执政理念。其涉及港澳工作部分,包括了三个方面的重要内容,一是对过去五年的总结,指出“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国两制”实践不断丰富和发展,宪法和基本法权威在港澳进一步彰显,内地与港澳交流合作深入推进,港珠澳大桥全线贯通,香港、澳门保持繁荣稳定”;二是在关于2018年政府工作的建议部分,讲到“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时,指出“出台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三是在报告的最后总结部分,指出“我们要继续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全力支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大力发展经济、持续改善民生、有序推进民主、促进社会和谐。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深化内地与港澳地区交流合作。我们坚信,香港、澳门一定能与祖国内地同发展、共繁荣。”
报告用了较大篇幅讲述港澳工作,体现了中央对港澳工作的高度重视。其中一个重要理念就是报告最后部分提出的“同发展、共繁荣”。“同发展,共繁荣”是我国治理港澳一以贯之的理念,但今年工作报告与往年相比,有两点值得关注:一是进一步采取行动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明确提出在2018年“出台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二是更加强调更加强调宪法在港澳治理过程中的作用。
一、湾区建设,“一国两制”新着力
“一国两制”实施二十年来,“两制”从原来的区隔走向互相合作,其发展远远超越当时基本法起草者的预想。粤港澳大区湾建设,是在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来的,“推动内地与港澳深化合作,研究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规划”。粤港澳合作是港澳与内地合作的前沿阵地,也是两种制度互相在交流和沟通过程中最紧密和最频繁的部分。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建设世界级城市群和参与全球竞争的重要载体,既具有“一国两制”的优势,也具有内地广阔的发展腹地。应当将粤港澳发展作为一个整体来布局发展,谋划长远。由国务院出台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既是“一国”发挥优势的重要表现,也显著提高“两制”的合作效率和合作效能,从而可以在国家的整体发展规划中,可以有效发挥港澳独特优势,提升港澳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地位与功能,为“一国两制”的发展提供新的着力点。
二、宪法彰显,“一国两制”再出发
港澳过去二十年的“一国两制”实践,在治理体系方面,如果说有所不足,就是在于对宪法在港澳治理过程中的作用和功能认识得不够、强调得不够。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香港最近几年出现的“违法占中”、“港独”、立法会非法宣誓等事件,不仅违反香港基本法,而且首先在本质上是对中国宪法的违背。国家认同在法制上的表象就是对宪法的尊重、认同和遵守。2016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有力阻击了“港独”分子进入立法会的政治企图,维护了立法会日常秩序的正常运作,就是报告提出的宪法彰显的重要表现。只有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才能正确理解“一国两制”的初心和根本宗旨,正确认识高度自治在国家体制下运作的现实,正确落实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维护“一国两制”正确的发展方向。
至于报告未提及“高度自治”、“港人治港”、“澳人治澳”的字眼,没有必要做过份的解读。“一国两制”原本就是一个整体。
(作者系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教授)
“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是香港发展的必由之路
陈丽君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在过去五年中,“内地与港澳交流合作深入推进,港珠澳大桥全线贯通,香港、澳门保持繁荣稳定。”
过去几年,国家对香港经济给予了大力支持,“深港通”、“沪港通”、“债券通”等政策措施陆续出台,促进了香港经济尤其是股市、债券等金融业发展。即使相对不起眼的“香港保险业”,也由内地客撑起半边天。内地客到港购买保险的保费已由2008年的32亿港元增至2016年的726亿港元,8年上升超过20倍。内地的支持对于巩固香港国际金融、贸易、物流中心起了关键作用,为维持香港繁荣稳定起了重要作用。但香港与内地的合作并不完全顺利,正如中央政治局常委赵乐际3月3日列席港澳地区全国政协委员联组会时谈到的,“希望港澳集中力量解决‘深层次问题’”。
香港的“深层次问题”包括持续多年的政治争拗,且争拗扩大或延伸到了“与内地关系的争拗”上。2011年后,一些港人不仅反对内地人赴港自由行的“一签多行”,而且反对粤港澳经济一体化、反对开发与深圳接壤的新界东北发展计划。此外,香港和内地之间的关系也由过去互补性很强的经济合作演变为互补下降而竞争加强,大湾区内广州、深圳、香港在金融、航运、科技等领域的角力加剧,这些都制约了香港与内地的经济合作,进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香港经济发展。
“要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是十九大报告的重要内容。李克强总理在“对2018年政府工作的建议”中再次提出“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深化内地与港澳地区交流合作。”赵乐际3月3日列席港澳地区全国政协委员联组会时提出的四点希望之一也是:“(港澳)要利用‘一国两制’的优势加快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不断拓宽港澳与内地共同发展空间”。最近一年多,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已从“区域合作战略”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2017年7月1日在习近平总书记的见证下,港澳两位特首、国家发改委主任、广东省省长共同签署了《深化粤港澳合作 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2017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了要“科学规划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已经进入审批程序。这些充分显示,中央对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及港澳与内地合作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西方国家遇到众多经济难题,反全球化和保护主义正在西方抬头,香港更加难以依靠西方提供发展机会。而中国正处于腾飞阶段,“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更是推动区域发展的火车头,西方及亚洲国家争相同中国建立经贸联系。如果香港不及时赶上国家高速发展的列车,则可能会更加被周边国家和地区超越并被进一步边缘化,所以,融入国家发展对香港已经很重要。尽管香港与内地经济互补性不如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但是互补性依然存在。香港拥有高度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和国际化的先发优势,而且是人流、物流、服务流、资金流、信息流最融通地区,是区域金融、信息、贸易、法律仲裁中心,这些仍是包括广东在内的内地省市比较欠缺的。香港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抓住粤港澳大湾区战略这一重大机遇,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担当欧美等国家与中国的桥梁枢纽角色,并借以巩固香港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和国际航空枢纽地位,强化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国际资产管理及风险管理中心功能。
港区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计划在出席两会时提交逾60余项建议及提案,其中关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提案最多。包括建议“确立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各自分工和职能定位,香港应在大湾区建设中强化金融和国际物流功能”;“进一步破除制度壁垒,建立大湾区经贸、产业、金融、交通、社保、医疗等领域的共同规则,推动各类要素顺畅流通和有机整合”;“进一步丰富香港在人民币集资融资、贸易结算、资产管理、并购咨询、零售银行、支付清算和网络保险借贷等方面的功能,加强香港作为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地位和作用”;“通过发展大数据、加强科技基建等政策,将整个大湾区发展成智慧城市群”等等。
合作与融合是世界发展潮流,与内地合作、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是香港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相信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以及特区政府及广大港人的努力下,港人必将与内地人民共享国家的发展成就,香港也将继续维持繁荣与稳定。
(作者系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教授)
积极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的示范带动作用
毛艳华
李克强总理在3月5日上午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要“出台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
改革开放以来,香港、澳门与珠三角地区逐渐形成了优势互补的产业分工合作模式,港澳地区不仅自身成功地向服务型经济转型,而且也为内地的工业化和外向型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粤港澳大湾区已成为我国经济最为发达和对外开放水平最高的区域。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条件下,出台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释放出湾区经济开放性、创新性和国际化的活力,推动粤港澳三地从经济区域向湾区经济发展,就能够加快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这对于深化港澳与内地的紧密联系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意义。
首先,发挥粤港澳大湾区体制机制创新的示范作用。2003年CEPA安排实施以来,标志着内地与港澳的合作发展进入了正式制度安排阶段。2014年《CEPA广东协议》标志着粤港澳率先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2015年广东自贸试验区挂牌设立成为深化粤港澳合作的重要平台,此后又相继开通“深港通”和“债券通”,2017年还签订了CEPA《投资协议》和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有利于探索CEPA框架下的体制机制创新,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各类要素在湾区便捷流通,加快区域市场一体化,从而解决制约港澳优势服务业进入内地市场和国际化高端要素进入内地的障碍,为深化港澳与内地的紧密合作发挥示范作用。
其次,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开放型经济的优势。面对国家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发挥香港、澳门自由港优势、广东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优势以及湾区经济的整体开放优势,加快建立与服务业扩大开放相适应的新体制和新机制、建立与国际贸易新规则相衔接的新体制和新机制,率先形成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现从过去低成本的生产制造优势向市场竞争优势、经贸规则优势和营商环境优势的转变,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的新优势,成为中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引领者。
再次,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应对全球科技产业革命的挑战,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发挥香港国际化创新资源、金融市场和珠三角高科技制造业体系的优势,在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智慧城市等新经济领域推动创新,占领全球制高点,成为新经济发展的策源地,从而引领中国制造2025和助推中国经济增长由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的转变。
最后,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区域辐射带动作用。湾区以创新性、开放性和国际化为典型特征,有利于集聚国际高端要素,推动知识型经济发展,成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这有利于辐射带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形成以粤港澳大湾区为核心的区域经济发展格局、区域产业分工模式和区域创新合作机制,从而探索具有制度异质性的中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新模式,深化“一国两制”下港澳与内地发展的紧密联系。
(作者系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教授)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要发挥“一国两制”独特优势
曹旭东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出台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这意味着粤港澳大湾区将从构想讨论阶段转向为具体的规划实施阶段。对标纽约湾区、旧金山湾区、东京湾区世界大湾区,粤港澳大湾区具有独特的优势,这便是“一国两制”的制度安排。“一国两制”之下,广东九市与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能够实现经济发展模式互补,将内地的政府主导模式的优势和特区的自由市场模式的优点有机结合。港澳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一直发挥着独特作用,作为毗邻港澳的珠三角城市群,也走在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港澳背靠后发优势显著的巨大的腹地,获得了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内地经济的独特经验也会给港澳带来借鉴。
大湾区建设重点解决制度政策对接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建设作为珠三角城市融合发展的升级版需要更为深度的制度和政策整合。粤港澳大湾区是多主体多元化的,这是优势,可以形成制度和政策的竞争、借鉴与互补,但同时要尽力避免制度和政策的错位、不对接甚至冲突的情况。大湾区想要真正能够实现实质性的深度合作发展,必须解决“大门开了小门没开”的问题,除了“硬件”的互联互通之外,必须实现“软件”的互联互通。这首当其冲的便是破除制度和政策的壁垒,实现制度和政策的平顺对接,必须考虑广东与港澳制度政策制定的协同、协调机制以及冲突、纠纷解决机制。
大湾区纾解港澳经济民生困境
经济民生问题在某种意义上是最大的政治问题,关乎人心向背。港澳是微型经济体,地域狭小,资源匮乏,发展到特定阶段必然受到结构性的瓶颈限制。近年来,港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诸多困境,最典型的莫过于年青一代遭遇的“上楼、上流、上位”难题,高房价、阶层固化、上升空间狭窄是亟需破解的经济民生难题。近年来诸多政治纷争,背后也有不少经济民生的因素。毫无疑问,大湾区建设将为港澳经济民生困境的纾解提供巨大契机。广东九市有良好的发展基础,未来与港澳的水平落差会逐步减小,再加上粤港澳同根同源,不存在文化上的疏离感,港澳与广东深度合作具有显著的可预期性。港澳居民,特别是年青人可以到大珠三角地区寻找更大的发展空间、更广阔的发展平台,同时享受性价比更高的优质生活。
有理由相信,在充分做好制度政策对接,发挥好“一国两制”优势的前提下,大湾区建设将进一步保证港澳的长期繁荣稳定,提升珠三角城市群的发展品质,实现互利共赢。
(作者系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副教授)
全面推进内地同港澳互利合作
粤港澳大湾区大有可为
李小瑛
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出台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相比2017年的工作报告内容“推动内地与港澳深化合作,研究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规划”,其中有两点很值得注意:一是报告明确提出要“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二是报告强调要“全面”推动内地同港澳互利合作。
粤港澳大湾区是全面推动内地同港澳互利合作的重要载体。港澳与内地的管理体制、法律、货币、税务、检疫通关等制度不同,目前港澳与内地在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融通方面仍存在不少障碍。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合作,探索、改革与创新机制体制,发挥利用好各自的优势,全面推动港澳与内地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便捷互通,实现互利合作,这对于港澳社会、粤港澳大湾区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一带一路”倡议推进均具有重大意义。
人流方面,随着港澳融入内地经济发展,来内地求学、就业、投资、居住的港澳同胞日益增多,他们对享受内地便利生活和公共服务的诉求日益强烈。截止目前,港澳与内地的铁路、道路等硬性基础设施已经日趋完善,未来港澳居民和企业流动的便利化重点在于软性基础设施的改善。保障港澳居民能够在内地就学、就业、居住、置业并融入内地。在此基础上,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一个整体可以充分利用两制优势,吸引和引进国际高端人才前往湾区就业和居住。
物流方面,粤港澳大湾区具有最密集和最大规模的国际港口群。粤港澳大湾区内部的港口群,吞吐量规模已居全球第一。粤港澳大湾区拥有香港、澳门、广州、深圳、珠海五大机场,机场群的运输规模已经超过纽约、伦敦、东京等世界级机场群,位于全球湾区机场群之首,形成了客货吞吐能力最大的空港群。如何通过体制创新改革,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港口和机场的协同效应,提升管理水平,这对粤港澳大湾区内部和整体的商贸物流具有重要意义。
资金流方面,粤港澳大湾区内经济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紧密,跨境资本流动十分频繁,顺畅的跨境资本流动对于港澳同内地的全面互利合作至关重要。未来粤港澳大湾区的跨境资本流动制度设计,一方面要健全跨境资本流动的法律法规,防范跨境资本流动带来的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在金融安全的前提下,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的配套政策,提高跨境资本流动的管理能力,提升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资本流动的便利性和资本利用的高效性。
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优势和发展阻碍均源于“一国两制”这一特殊的制度安排。在“一国两制”的背景下,港澳与内地城市的政治、法律和经济制度均有较大差异,这种差异化一方面带来优势互补的可能,一方面也会带来合作交流的障碍。以粤港澳大湾区为载体,全面推动内地同港澳互利合作,这一方面将为我国经济“促改革、调结构、添动力”提供有力支撑,另一方面也对我国大力推动“一带一路”倡议进行跨国合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作者系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副教授)
港珠澳大桥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支点
史欣向
2018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总结过去几年港澳工作取得的成绩时指出,“一国两制”实践不断丰富和发展,宪法和基本法权威在港澳进一步彰显,内地与港澳交流合作深入推进,港珠澳大桥全线贯通,香港、澳门保持繁荣稳定。其中最为令人瞩目的是,港珠澳大桥写入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港珠澳大桥是足以载入人类文明史册的伟大工程,但是对于这座桥的质疑从未停止过。最具有迷惑性的声音莫过于,港珠澳大桥是最大的“形象工程”,收益无法覆盖成本,最终将沦为一座“观赏桥”。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就是对这种论调的有力回应。笔者认为,对港珠澳大桥的理解一定要全方位、大格局地去考虑,要将其放在时代发展的宏大背景下考量,仅从经济功能上斤斤计较,是无法完全理解港珠澳大桥承担的伟大使命和价值的。
港珠澳大桥的政治功能和使命。站在国家层面,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首先是“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政治考量。在这样一个宏大的背景下和长远的规划下,港珠澳大桥就绝非仅仅是为了促进粤港澳三地经济合作那么简单。首先,粤港澳三地要合作发展必须解决地理上的阻隔。人心相通是道路相连开始的,这是一个最朴素的道理。港澳珠大桥让港澳两地与珠江东西两岸更好地互联互通,道路更加畅通无阻。若将眼光放远至港澳回归50周年以后,港珠澳大桥对于三地合作的价值还将更加彰显。其次,粤港澳三地合作必须齐头并进发展。中国人俗话讲,不怕富邻居,就怕穷亲戚。粤港澳三地一衣带水,同根同祖,但是如果三地发展极不平衡,那么要实现三地合作最起码的心理基础就是非常脆弱的。珠江两岸“东强西弱”由来已久,东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毗邻香港,可以便利利用香港资源,而港珠澳大桥将港澳资源和要素引入珠江西岸,对于东西两岸平衡发展的价值是不可估量的,粤港澳合作的心理基础也将由此得以大大加强。
港珠澳大桥的标杆和标准价值。首先,港珠澳大桥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标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涉及一国、两制、三地,可能是全球范围内最复杂的跨区域合作。如此复杂的合作与博弈,必须要有突破口和试验田。而港珠澳大桥在三地政府和企业的通力合作下,解决了无数从未遇见的障碍和困难,最终全线贯通。这本身就是极大地增强了三地合作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信心和经验。其次,港珠澳大桥成为“标杆”会倒逼改革创新。例如,“一地两检”的问题,粤港澳合作这么多年都未能彻底解决。如今港珠澳大桥全线贯通,三地政府已经没有退路,必须彻底解决“一地两检”仍然存在的问题。为这座大桥三地都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谁都不愿意这座桥沦为“观赏桥”。在某种意义上,通过港珠澳大桥粤港澳三地实现了真正的“利益捆绑”。所以,中央是高瞻远瞩的,港珠澳大桥对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对于粤港澳三地融合的价值和意义是非凡的。最后,港珠澳大桥将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新标准”。港珠澳大桥不仅可以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积累丰富的经验,而且可以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新标准。港珠澳大桥的设计和施工均是国际最高水平,而且需要考虑和协调粤港澳三地的标准和相关制度,其标准之高举世罕见。港珠澳大桥在建设过程中完全是国际化参与,而且非常开放和透明,不断有欧美国家来考察观摩。港珠澳大桥的建设标准已经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完全可以成为中国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的标杆和标准。港澳“超级联系人”+中国式“经验和效率”+“港珠澳大桥标准”,将成为粤港澳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贡献和特色。
2018年国家将出台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全面认识港珠澳大桥的重要价值和意义,充分挖掘和发挥港珠澳大桥对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支点作用,对外积极输出“港珠澳大桥标准”,更好完成国家赋予粤港澳的历史使命和时代担当,对于国家战略实施和粤港澳合作发展都具有非凡的意义。
(作者系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副研究员)
发挥粤港澳合作发展优势 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
艾德洲
党的十九大报告和2018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当前,广东自贸试验区在深化粤港澳合作方面已经取得了一系列的制度创新,港澳在自由贸易港建设发展领域经验丰富,广东有条件发挥粤港澳合作发展优势,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
首先,广东应发挥自贸区粤港澳合作发展优势。南沙和横琴地理条件绝佳、前海区位和市场活力极佳,综合地缘、现有规划、口岸条件、供应链和物流链营商基础、基层政府权责清晰等现实问题后,南沙南部组团可进行整体规划,对粤澳合作示范区等重点区块做更系统的开发保障研究,横琴与大桥经济区可进行重点错位规划,并看齐深圳关内做整体规划。自由贸易港内粤港澳合作,可以通过借鉴前海管理局机构设置的方式,设立跨境联合监管机构,直接引入香港金融监管机构,从而推进金融服务业开放和现代服务业的引资。
其次,联合港澳市场主体推进制度创新工作可以作为建设自由贸易港的重要抓手。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制度创新的主要内容是:以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创新为抓手的政府职能转变、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创新、以通关便利化和信息共享为重点的贸易便利化、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制度创新。当前制度创新的主要问题是补短板,通过补短板提升改革的集成性,这就要求广东发挥市场主体在制度创新和重大决策中的能动性作用。港澳市场主体不仅熟悉港澳自由贸易港监管模式,更了解什么样的自由贸易港更加具有竞争优势,对此,关键就是要联合港澳市场主体共同推进符合市场主体需求的制度集成创新。
最后,信用监管体系可以作为粤港澳法治合作的试验田。从法治习惯的层面看,信用监管体系是法治体系改革的重要补充,发挥律师、行业协会和市场主体的作用,是目前粤港澳跨境制度对接的关键少数。去年末国家发改委在联合各部委和主要省份推进信用监管系改革,前海管理局也已初步探索相关实践。信用监管体系也是对接国际化监管体系和法治理念的可行探索,广东要充分认识到信用监管体系的重要性,发挥临近港澳的优势,在自由贸易港建设中探索信用监管体系和相关的体制机制创新,提升监管制度的国际化水平。
(作者系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