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关于2020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及《中山大学关于调整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的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我院各学科特点及考生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
1、考生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审核合格后,以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
2、申请材料提交方式:将申请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发至邮箱puhkmac@mail.sysu.edu.cn,邮件及压缩文件命名为“考生报名号-报考专业-姓名-申请材料”。材料原件由考生留存,待正式录取后提交原件检查。
3、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15日。
4、申请材料清单:
(1)2020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表;
(2)个人简历;
(3)招生简章规定的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前一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若暂未获得相关证书,请先提供有效证明。考生在2020年9月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
(6)前一学习阶段的学位论文全文(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交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7)可以证明考生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的学术成果(如专利、学术论文等)、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8)读博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二、复试安排
1、备考会议
时间:7月16日上午9:00-10:00
形式:腾讯会议
2、复试
(1)法学专业
时间:7月21日上午9:00开始(需提前候考)
形式:腾讯会议
(2)理论经济学专业
时间:7月21日上午10:00开始(需提前候考)
形式:腾讯会议
三、体检
体检在入学后进行。
四、复试结果
复试结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在我院网站公布。
五、本通知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