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 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及《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我院各学科特点及考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学校划定录取基本分数线后,对初试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
根据学校下达的2020年博士招生计划,我院今年的招生计划为11人(已招收理论经济学硕博连读生2人)。复试名单及安排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请考生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至邮箱puhkmac@mail.sysu.edu.cn,邮件及压缩文件命名为“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有效的研究生证、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1、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运用能力和业务能力考核两部分,满分为300分。其中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占100分,业务能力考核占200分。
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含听力及口语的测试。
业务能力考核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结合考生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科研成果等报考材料,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3、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方式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各学科方向原则上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得在参加复试的专业录取。
五、本实施细则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1. 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20-84113279;020-84036956
邮箱:puhkmac@mail.sysu.edu.cn
2.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