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张光南:粤港澳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助推政府管理创新
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是内地首次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方式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开放模式新,开放部门多,开放水平高。据广东省港澳办统计数据,2015年粤港服务贸易额达572.63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97%,占全省比重达43.47%;粤澳服务贸易额达25.95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47%,占全省比重1.97%。这标志着继粤港澳制造业“前店后厂”传统合作模式之后,粤港澳合作进入了全新的历史阶段。
粤港澳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负面清单”促进广东产业转型,提升广东服务业的发展水平。二是“负面清单”促进广东服务业及相关产业投资规模增长,推动地区经济发展。三是“负面清单”推动广东形成特色优势示范服务业。四是“负面清单”引导广东服务业均衡发展。五是“负面清单”实现粤—港、粤—澳服务贸易较快增长。
根据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负面清单”管理实施的国际国内经验比较,得出对外开放——率先完全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内开放——以“开放”促“改革”,共建具有综合竞争力的世界级“都市圈”“产业群”“优质生活圈”的目标,并遵循国际规则、中国实际,主动开放、主动服务,程序规范、信息透明三大原则,通过实施粤港澳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助推政府管理创新。
一是从“人治政府管理”转变为“法治政府管理”。负面清单的颁布,体现了法治精神理念在政府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法无授权即禁止”,限制了“人治政府管理”下公职人员“拍脑袋”式管理和政府公权力对市场主体经济行为的直接过度干预,将更多行政资源从繁琐的审批流程中释放出来,投入到政策研制、立法、司法、执法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上来。推行法治政府改革,仅靠负面清单无疑是过于单薄。因此,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完善立法、司法、执法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创新,确保立法、司法、执法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和透明,加强市场开放力度,保障市场参与主体的机会公平,使法治政府管理落到实处。
二是从“审批型政府”转变为“监管型政府”。正面清单管理模式是“严进宽管”,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宽进严管”。因此,与正面清单不同,负面清单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必须大力加强市场监管,在激发市场活力的同时保证市场公平有序运行。转变政府管理方式,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要求政府改革目前行政系统中重复繁冗的监管环节,破除部门间的行政壁垒,加强部门之间的监管合作,采取各种现代信息整合技术,进行政务公开,充分调动政府系统和社会力量共同进行监管。
三是从“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负面清单的实施过程,实际上是政府自我放权的过程,让更多的资源调配权回归市场,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创造新的经济增长动力。这就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改变传统单纯的“政府管理”为“政府服务”。采取更多便民、利民、助民、惠民政策,提高政府行政效率,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创造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四是构建廉洁型政府。负面清单下要清晰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明确划分政府部门公权与市场主体私权,防止公权力滥用,充分激发市场活力,需要构建廉洁型政府,形成廉洁、高效、公开、透明的政府系统。长期以来,我国政府系统在正面清单下运转,具有高度的行政权力,在行政审批上主导着商事主体的市场准入,这很容易诱导利益集团的寻租行为,导致政府部门权力滥用,使政府与市场边界模糊,影响市场资源的配置效率。构建廉洁政府,把政府的有形之手锁进制度的笼子里,一方面可以避免资源错配,另一方面又可以引导市场主体将更多精力集中在专业服务经营上,对于激发市场活力、形成新的经济发展动力非常有益。
作者系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教授张光南
原文链接:http://epaper.southcn.com/nfdaily/html/2016-12/24/content_760817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