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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改报志愿公告(校内)

发布人:周倚琪

一、接收改报专业(方向)、拟招生计划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改报专业要求

(一)符合《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条件,网址:https://ygafz.sysu.edu.cn/article/1665。

(二)第一志愿原报考我校“申请-考核”制招生院系的法学(港澳基本法)方向考生。

三、工作程序

(一)接收改报志愿申请时间从发布通知之日起。

(二)下载并填写《中山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改报志愿申请表》,于2023年3月27日上午11:00前将纸质申请资料寄(送)到粤港澳发展研究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文科楼708室)。纸质申请材料要求请见《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四、报名程序中的2、提交纸质材料)。

(三)研究院组织专家组对改报志愿申请材料予以审核,根据原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信息公布

拟录取名单拟于2023年4月初在本网站公示。

、本通知未尽事项以我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

、联系人唐老师/周老师  电话:020-84113279/020-84036956

 

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

2023年3月23日